後輩看完 Life of Pi,茫然不知所措。我跟他説,你喜歡怎樣演繹就怎樣演繹,
你選擇相信那個故事就相信那個故事,因為你不在場,
不知那個故事是真,也不知主角經歷的是不是幻覺。人有自由,
但他依舊茫然。
有些人不能給他自由,自由令他惶惶不可以終日。為甚麽?
因為他們不想負責任。没有自由所有事情他們都不需負責,
可以歸咎命運 —— 那樣最好,連歸咎的對像都不知道是甚麽,甚麽是命運?
也可以歸咎他人 —— 如果父母不逼我學琴,令我少做運動,我就不會生成一個矮子,
没有女孩子喜歡了(倫常命案的主角的話)。一旦他們有了自由,
他們可能驚惶,又可能胡來,但他們無發逃避,亦再没有待罪羔羊 —— 命運也好,他人也好,社會也好。
不懂駕馭自由的人,
最可怕,他們不是不做壞事,只是不敢,他們做起壞事來,可能做得最盡,因為縱使自由,仍覺得不關他的事,是他人的過錯,
「啊,他們應該怎樣怎樣......」。
而某些滿口基督上帝的人,好似信到十足十,看見世間美麗而自己未見過的事,小見多怪,就驚嘆「上帝的創造真奇妙啊」,但他們相信的,是對自己有「著數」的部分,没有「著數」的全都掃到他們日講夜講的那本聖經的底裡去,日常行事大都跟基督相反,其實是自利掛帥。
「古往今來只有一個基督徒,他已經在十字架上被釘死了,從此福音就變成噩耗。」德國大哲尼采,對建制中的教棍有其洞見。中國人稱之為讀聖賢書,行小人事。給予這種人 —— 視信仰只為自己的胡為提供一點心安理得的弱者 —— 給予這種人自覺的自由,强者認為,無疑害人害己。
杜斯托也夫斯基的《卡拉馬佐夫兄弟》裡,有個『大審判長』(The Grand Inquisitor)
的故事。故事荒謬但震撼,
卡氏兄弟的伊凡跟小弟弟阿羅沙講這個故事,話説西班牙塞維爾宗教法庭一個九旬的大審判長見到耶稣回到人間並行神
迹,面色一沉,命人把神抓了回來,並向祂講道理。
大審判長説(大意如下):「你回來做甚麽?我們活得好好的。你把天上的權柄交了給我們(
教會),就得讓我們做好它。
你否定了所謂的三個引誘,以為這樣把自由給人類就是恩典?你錯了!人——
尤其是弱者—— 不能擁有自由,自由令他們沉淪。你給他們自由,
他們只會爬着回來,要我們把自由收回,只要給他地上的麵包,而不是你帶來的天國虚妄的盼望。
「當那狡猾的靈試探你的時候,你應該把石頭變成麵包,因為人類只跟隨給他們麵包的人。
教會用奇迹、奥秘、權威統治人類,不要給他自由,我們會説謊,説是跟随你,但其實我們是跟隨他(撒旦)。自由、
真相的苦楚由我們承受,他們會感谢我們,把石頭變成給麵包,但取走了自由。到明天,我一聲令下,那些你給予自由的人就會把你燒死。」
最後基督吻了大審判長乾枯的嘴唇,他把祂釋放了,
叫他永遠、永遠、永遠不要回來。
事實是否如此差勁?用你自己的自由去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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