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 2016

康德的純粹之美



康德對純粹之美,認為其判斷無利益,没有概念,必然而且放諸四海皆準,看似有目的,其實没有特定目的。

美味的食物,吃了覺得快樂,是為「有利益」,皆因你吃到才覺得快樂。但看到美麗的晨光,美景令人愉悦沉醉,不是我佔有了那早晨的景色,我觀看也没有奪去早晨甚麽,我和那熹微晨光之美,没有利益可言。

美,也没有概念,我看見這樣的景色為美,那個女生很美,這幅 Turner 很美。美不是事物的特性,例如重量,顏色,大小,無法知道箇中有没有各式各樣美的條件在事物之中,因為這樣這樣,就是美了。不,我覺得美,就是美,我看見的就是於我之前事物的形式。

美,能知,但不能方物。

惟美又是必然,而且上窮碧落下黄泉都恒常不變。人有共有的感知 (common sense),美的事物,應該如是覺得它美。但那不是每一個人看見這早晨的景色,也會有同感覺得美啊?對,這是因為其他原因,例如看一件事物有了利益 —— 那幅畫不值錢,那女人很高傲等,令得美而不美。所以,判斷美,是主觀認知其美感,而不是從客觀的概念去定性美還是不美,所以康德不認同畢達歌拉斯音律的和諧為美、黄金比例為美。

美,看似有目的,其實不然,她其實没有目的可言,為甚麽?因為美没有概念,没有概念,就不需要根據符合任何目的而成就自己。其看似有目的 (purposiveness,德文 Zweckmässigkeit) 就是顯現於我之前的形式而已。

美的判斷,到了康德,我認為已經到了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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