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30, 2010

米高積遜 十強武者

鄧永鏘爵士曾撰文質疑米高積遜是天才的讚譽,舉列歷史上多名音樂演藝天才比米高更有才華否定米高是「天才」,令我想起馬榮成的《天下畫集》裡的一個角色「十強武者」武無敵武無敵稱為「十強武者」當然刀槍劍戟拳腳功夫全都是第一,人如其名,文無第一,武無第二。武無敵和步驚雲交手,單單比掌法,武無敵勝不了步驚雲,最終要加上拳術致勝。我想,單論輕功武無敵勝不過聶風(風中之神),劍法贏不了無名(中原第一劍),刀術皇影(東瀛第一刀客)強些.....但刀槍劍戟拳腳功夫加起來,武無敵就是武無敵,就是「十強武者」!

同一道理,如果要把 Mozart(莫扎特), Mendelsohn(孟德爾遜), Bach(巴哈), Beethoven(貝多芬), Brahms(布拉姆斯), Elvis Presley(貓王),Beatles(
披頭四),Nijinsky(尼真斯基,編舞家),Robert Louis Stevenson(史提芬遜,蘇格蘭作家,Dr Jekyll & Mr Hyde 的作者) 等才華洋溢的人放在一起才能質疑米高積遜的天才,你說米高在天之靈會否微笑?


鄧爵士的文章節錄如下:

我遇到的年輕人都很欣賞這位流行曲天王,還說他是genius。咪住先,對我這個學古典音樂、彈鋼琴的人來說,音樂genius這個字不能亂用。

MJ在六歲時候登台唱歌,便說他是genius,並不可以。稍為有普通常識的人都知道,Mozart六歲便已經作曲及演出他非常精美的作品,而Mendelssohn九歲已在柏林公開演奏,十五歲還作了他第一部交響樂。所以論音樂成就,可不可以把MJ一生人的音樂作品與Bach、Beethoven、Brahms(簡稱3B)相提並論呢?在歷史上,當然不可以!3B才是真正的genius,而MJ拍十隻、二十隻及三十隻馬都追唔上呀!

說到唱片銷路,MJ賣唱片多過貓王、披頭四,並不能因此而說MJ比較偉大、更有成就。MJ唱片銷量高,只因為他當紅的三十五年(從1970年開始,發展到2005年頂峰),正好是世界唱片行業最鼎盛的時期。披頭四和貓王出道早MJ十多二十年,唱片銷量自然蝕底很多。

論到跳舞,MJ食正music video的熱潮,所以他跳舞表演特別給人深刻印象,令他要跟其他藝人比較時,佔盡上風。但是,大家如果像我一樣有現代舞的普通常識,知道Nijinsky這位舞蹈家,然後看MJ的舞蹈,便不會覺得新奇和興奮。Nijinsky早於1912年在巴黎演出Debussy的音樂作品L'apres-midi d'un faune,在舞台上的樹後面把手放在自己下體,轟動歐洲,所以Nijinsky比MJ早近九十年已做出驚人的舞蹈動作。

......說到MJ那首人人稱讚的music video Thriller,我覺得沒有什麼突出之處...意念上卻絕不新鮮。故事內容與Dr. Jekyll & Mr. Hyde(1886)的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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